上海将建立保障房建设档案库,做到“一房一档”,还将建立质量诚信企业“黑名单”,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和检测、材料供应等所有信息“一网打尽”,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切实落实保障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2年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及住宅工程优质施工现场观摩会上获悉,上海将通过一系列新举措,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下半年,上海将着重从七个方面对保障房工程和住宅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出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质量终身责任制,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施工现场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要强化工程现场监理,严格落实监理取费、监理报告、监理平行检验制度;要严格建材进场验收,落实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制度,切实保障见证取样的真实性;要完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施工企业的保障性住房工程面积优良率要达到35%以上;要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分户验收。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严格交付使用管理,建立保障房按质回购和交付验收制度,对于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保障房,政府不予回购。在《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明确有关参建各方负责人姓名、电话等有关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签署终身质量责任承诺。在《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上明示所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部品件、设备设施等生产商、供应商名称、品牌、联系电话等信息,接受用户监督。要创新建设理念,加大执法力度。要引导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优先采用整体结构式装配体系。在设立质量铭牌的基础上,为全市的保障房建立“一房一档”。同时鼓励在保障房中优先选用质量诚信企业,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工程企业、建材企业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禁限规定。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5月6日,建设部分两批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自治区除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检查,共抽查了180个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据统计,在13345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及基本符合项为12748项、不符合项为561项,分别占总检查项的95.8%和4.2%。 从检查情况看,受检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提出四项措施,即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切实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落实、继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大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据介绍,作为推进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上海市安质监总站此次推出了龙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老西门中华新城(南地块)项目、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嘉定城北大型居住社区(北块)动迁安置房项目、上海衡声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航头镇新选址基地25-01地块项目3个住宅项目作为观摩展示典范。这三个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前期策划、重视体系建设、强调过程控制、关注质量培训,特别是通过贯彻上海市最新出台的地方法规规章中的创新举措,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管理,积极推广十项新技术,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制定专项措施,在住宅工程防通病方面形成了特色。另外,在建材管理、信息化建设、绿色施工、民工管理等方面也有可借鉴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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