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做得优秀的得奖杯,做得差劲的遭曝光、受行政处罚等;对使用建筑材料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其生产厂家负责人将参加强制培训班。近日,从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召开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讲评会暨2011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动员会上获悉,本市建设监管要“动真格”。 会议通报了本市保障性住宅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监理专项检查的情况。这次检查以保障房为主,实地检查了在结构施工阶段的50个工程,其内容包括勘察设计质量、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监理行为、承发包经营行为和混凝土强度实体检测等。结果表明:本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大部分参建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但是,通过检查也暴露出部分工程的各类问题(链接一),亟待“亡羊补牢”。会议宣布,对这次专项检查中成绩优异的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奉贤大型社区动迁基地j4-2地块工地31号楼,颁发2011年第二次上海市保障性住宅质量专项检查优胜杯,并在全市通报表扬(详见A09版);对这次专项检查中现场存在较多违规情况的闸北区348、349街坊就近动迁配套商品房3号房等四个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记入保障性住宅建设质量诚信档案中的不良记录,并对其中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设计质量问题。荷载取值不规范;新标准执行不够及时;抗震计算和构造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个别项目设计违规情况较多;设计和审图中未能利用勘察成果,导致违反规范要求。
●施工安全问题。电梯井、采光井、伸缩缝部位的脚手架搭设及防护不到位等四方面问题。 ●监理质量行为问题。现场监理人员对材料报审后审核把关不严,盲目签署同意的书面意见;总监施工现场职责履行不到位;现场监理人员任职条件不达标;监理资料填写不规范;对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力度不够;对监理报告制度执行力不够。 ●市场行为问题。建设单位在承发包、履行建设程序等方面不足;总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设立、管理体系存在不足。 链接二使用和生产劣质建材须参加强化培训班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为加强建材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建筑材料质量问题严重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举办强化培训班,以期促进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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