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建管[2011]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气象局预报,今年第九号“梅花”台风本周末前后将影响本市,为确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带班值守 各建筑工地务必高度重视、高度戒备,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抗台风的责任人。台风警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值班,做好监控工作。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塔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等情况,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沟槽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要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在台风影响期间,要暂停一切户外施工作业,施工人员应留在室内,减少户外停留时间,特别不可在脚手架上、围墙下躲风避雨。 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安全 各工地要迅速对工地内塔吊、吊篮、施工升降机、爬架、担架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大风处理。台风、暴雨前后,各施工企业要对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工地用电线路、临时电箱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各工地要确保机械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对深基坑工程要特别关注,要加强检查,确保基坑工程的本体安全及基坑周边的管道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对工地宿舍、仓库、食堂等临时房屋,组织针对性检查,采取加固措施,提高其抵御强风的能力。如临时房屋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时,应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建筑职工生命安全。 三、做好预案,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工作 抢险队伍应做好人员和机械设备等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特别是针对台风可能造成的灾害特点,准备好起重、吊装、切割等设备设施,随时准备启动预案。 四、加强巡查,确保建筑工地安全 市、区两级建管部门应当加强巡查和抽查,对建筑工地防抗台风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未尽到职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