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协〔201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11〕69号)。中国建筑业协会作为行业协会理应自觉履行和承担起社会责任,服务于国家大局,服务于民生福祉,特别是当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要发挥引领和服务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引导广大会员企业大力支持和积极投入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会决定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组织开展创建精品工程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承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企业,要切实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确保每项安居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以一流的工程质量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交出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