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总院开发引领专项技术终结“城市看海” 为彻底远离“城市看海”,目前上海正在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研究。8月15日,记者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了解到,该市将在年内出台建设“海绵城市”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将本着规划引领、专业协同原则,在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下,建筑小区系统、绿化系统、道路广场系统和水务系统协同发力,共同构建海绵城市框架体系。 “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要求。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去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三部委联合启动了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16座城市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拉开了全国建设海绵城市的序幕。 上海市政总院总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张辰介绍,上海在“海绵城市”建设中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海绵城市”理念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开始实施,本世纪初传入我国。上海市政总院随即敏锐感觉到这一发展趋势,2007年,在上海市科委重大课题的资助下,在全国率先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城市雨水浅层地下蓄渗技术和装置,并在虹桥交通枢纽得到成功应用。随后,该院还进一步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旋流处理-浅层蓄渗技术和装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相关成果在上海市黄兴公园成功应用,并于2014年9月29日通过专家验收。同时,2012年,上海市政总院整合优势力量,依托研究院和相关设计院成立“城市内涝防控技术研究中心”。之后,又成功申请“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谋划蓝图。 在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的支撑下,2011年,在上海市政总院主持修订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首次提出“雨水综合管理应按照低影响开发(LID)理念”,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标准体系的研究,确立了排水系统三段论的理念,即源头控制、管网优化和内涝防治体系建立,并得到国家和部委领导以及专家的肯定,在此基础上,在2014年的修订中又进一步规定了实施LID的具体要求。该院还主编了国家新标准《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和《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目前报批稿已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填补了国内空白,为全国海绵城市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支撑,也进一步拓展了海绵城市的外延和内涵。 今年,上海市政总院受上海市建管委委托,与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局等部门下属研究单位联合开展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研究,并牵头承担了上海市重点科技项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将在年内形成全市建设海绵城市指标体系。据了解,上海“海绵城市”建设将以建筑小区系统、绿化系统、道路广场系统和水务系统为载体,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张辰介绍,通过采用透水路面的设计,将“海绵”理念进入道路工程,不仅能够起到“走路不湿鞋”的作用,更能将道路上的雨水透入地下,涵养下层土壤,增补地下水。据初步统计,上海目前符合透水要求的路面达到36万平方米,而全市道路和高架路面总面积为100平方公里,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张辰还指出,该“海绵城市”指标体系不仅适用于上海,也同样适用于“三高一低”(即高土地利用率、高地下水位、高降雨量、低土壤入渗率)的多数南方城市。 近年来,上海市政总院还“走出”上海,参与全国各地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将海绵城市相关内容纳入了规划体系。2013年,该院开展了全国首个系统开展的城市内涝风险评估项目——“宁波市区防汛排涝评估研究”,针对宁波内涝多发情况,提出洪涝联治但外洪与内涝分开、建立“三段式”综合防治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