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发表署名文章,强调要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谢旭人在文章中指出,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构建合理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有效调节财富分配。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要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其实,自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业内对于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是否会全国“实转”的探讨从未停止。除了谢旭人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于日前表示“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则表示,房地产限购政策短期内不会退出。针对房产税试点范围是否会扩大的问题,姜伟新称:“正在积极研究,适当的时候可能还会出台。” 与此同时,多地也在积极推进房产税试点准备工作,湖北、湖南、海南、广东、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均在为扩围房产税作准备,但纳入下一批试点的城市和试点扩容的时间尚未确定。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房产税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加之技术层面的障碍已经消除,房产税试点明年初有望扩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