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开工量的急剧上升,保障房的施工质量纳入了主管部门的监控视野。笔者昨日从住建部获悉,在近日召开的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中,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从上月底到9月中旬,住建部将在全国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专题会上,住建部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深刻吸取“7·23”甬温线动车追尾等事故教训,做好保障性住房、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在内的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坚决遏制重大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多、工期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各级住建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日常监督巡查、抽查的力度,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的监督,并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住建部要求,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市县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省级住建部门要对本地区的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凡是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住建部将实施重点督办,并进行通报,必要时住建部将直接查处。 笔者了解到,本市已于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开展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的专项检查,检查范围覆盖所有的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住房和定向安置房。市住建委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较多、质量问题严重的工程,将进行挂牌督办,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并对区县主管部门、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