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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6-17 17:40:00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1年6月,第9期

中施企协字〔2011〕20号
各关联协会:
为深入贯彻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中国工程建设行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2011年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组织管理办法》和《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分级标准》组织进行。
二、本年度仅进行高级职业经理人和中级职业经理人的资格评价。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各关联协会对本行业和地区企业进行摸底确定申报人数,尔后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关联协会申报的数量下发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并由各关联协会通知申报者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者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将资料打印,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盖章后另附两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报各关联协会。
(二)各关联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将合格人员分高、中级汇总后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审,并根据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复的名单按教学大纲由各协会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培训时间由各关联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各关联协会因条件限制无法组织培训可参加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的培训班,见中施企协办字〔2011〕3号文件)。培训中要严格考勤制度,对于缺勤课时在20%(含20%)以上者,视为不合格。严禁他人代培、代考。
(三)各关联协会对考试合格者按中、高级要求将相关资料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指导委员会审批,尔后办公室统一发放资格证书,统一进行宣传报道工作。
四、年审工作
职业经理人年审工作将继续由各关联协会具体组织负责,按照年审要求,可以多种形式来开展,并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通过年审名单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未通过年审的职业经理人不能参加优秀职业经理人表彰活动。
望各协会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周密策划,精心组织,使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的各项工作扎实、稳妥、有序地进行,为实现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孙丽华刘永红
联系电话:010-63422929-1211、1217
传真:010-63422929-1117、1218
邮箱:cacemjlr@cace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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