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8月19日下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6]41号)今后由住建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上报和审批。 一、实施时间和方式 (一)2016年12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二)2017年1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施工总承包特级)的新申请、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三)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事项,企业须通过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建筑企业)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二)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 除上述书面材料外,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报送。 (一)使用自行开发的资质申报和审批管理系统的省级主管部门,应按照统一数据交换文件标准,与我部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对接。 (二)对涉及公路、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 (三)各省级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加强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住建部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3〕200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