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强调严打四类违法施工行为 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日期:2014-05-22 17:26:52
作者:admin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针对近期全国接连发生的多起建筑施工事故,5月12日和15日,国务院安委办两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建筑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在12日的通知中,安委办通报了近期发生的6起典型事故,分别是:2014年5月3日13时许,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突然发生坍塌,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据初步调查,该工程无立项报建、无招投标、无合法设计、无资质施工、无资质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拱桥下支撑体系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顺序安排不合理、主要原材料不合格而导致拱桥坍塌。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4月28日,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新建球罐工程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5月1日,河南振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河南中部药业物流产业园在建钢结构厂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2日,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武汉市江汉六桥工程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3日,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徽省望东长江公路大桥龙头岭隧道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5月5日,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渝广高速(重庆段)华蓥山隧道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通知指出,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和单位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现场管控不严格,对非法违法施工行为查处不力,行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多发势头。 安委办在15日发出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开展桥隧工程隐患排查,严查五种隐患,严打四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严查五种隐患,即对桥梁特别是农村公路桥梁工程要重点排查桥梁是否有专业设计和施工方案;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工序是否合理;桥墩、桥台整体稳定性是否可靠;拱桥拱座是否存在位移等;对公路、铁路隧道工程要重点排查支护工程(含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各项参数及隧道进出口边仰坡防护、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等情况是否符合行业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 严打四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即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立项、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通知还要求,认真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对营地、办公场地、仓库等位置要科学选址;要随时关注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预报,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危险作业。
来源:建筑时报 |